一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分割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但是当一方有婚内出轨的行为,属于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也会支持无过错方,酌情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过错方。无过错方要积极进行对方出轨证据的收集,否则可能达不到理想的分配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