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请求将原财产返还受让人。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有资质的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债权人应当支付,受让人请求返还原财产时支付的费用。债权人向受让人支付费用之后,有权利向无处分权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