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从属之分,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比如经济实力、行政权力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外一方。第二,签订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意思是指,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并且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强迫等非法手段。第三,合同在内容上必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合同设立的目的就在于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力关系,从而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所以合同内容必须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合同的效力是相对的。意思是指,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