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拆迁时,如果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拆迁方式不用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的。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方应当适当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由此看来,拆迁方拆除违章建筑是不用给予赔偿的。

如果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律程序没有结束之前,拆迁方是不能作出拆迁补偿决定的。对于不给予拆迁补偿的违章建筑,不能只根据相关文件来判断是否是违章建筑。有些房屋没有相关文件的证明,是因为历史的原因,而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主观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