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怎么分?因为性格不合,想离婚,但是她不肯离,我们有一个5岁的孩子,有两套共有房产,我要离婚,需要起诉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孩子喜欢和我在一起,我能得到抚养权吗?潍坊律师解答:《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配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诉讼离婚。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

相关法条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