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劳工合同具有的法律效益需遵从于劳动合同法律效益的规定。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