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或者只生一个孩子(2)没有孩子的夫妇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没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4)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离婚后,一方依法与该孩子一起生活,独生子女没有再婚或者没有孩子的人再婚

相关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