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离婚标的金额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的财产进行书写。因为这个会涉及到诉讼费的问题,但如果不清楚财产价值的,可以请求法院先进行价值评估,之后再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