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程序为: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否妥善安排未成年子女;(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对探视权的协议。3.出具离婚协议公证书。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