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者: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