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