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严重超员标准为超员20%以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此,超载20%为一个界点,超过20%属于严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