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很多人高学历的人,由于各种原因,生孩子都比较晚,因此就有了晚育现象的出现,但近期,国家实行二胎政策,允许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两个孩子,取消了晚育假,那么晚育假取消之后,还有晚育假工资吗?接下来,为大家解惑。

一、晚育假取消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因此去年年底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但是同时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的规定,均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家都知道,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已经修法的省区市均明确了生育假延长的天数,有的是延长30天,有的是延长60天,并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

二、产假的工资规定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