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准驾车型代号为“D”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方准驾驶正三轮摩托车。驾驶正三轮摩托车,除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外,还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城镇街道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公路不准超过50公里/小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载物时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长度、宽度不准超出车厢,不准载人;3、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有三个车轮,后两个车轮对称分布,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立方厘米,空车质量不大于400公斤,外廓尺寸长不大于3.5米、宽大于1.5米、高不大于2米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