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对当事人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1,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农村土地确权机关:1,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2,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3,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二,确权原则: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