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8周岁以上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正常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主要是依据《行政处罚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而作出的。

鉴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都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因此,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只区分了三个区间:即14周岁以下,14周岁到18周岁,以及18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行政处罚法》第25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