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保险公司投保盗抢险,当发现车辆丢失后,首先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经过公安部门立案、证实车辆丢失。如果2个月内丢失车辆未被追回,你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车辆丢失保险赔偿的要求。
保险公司需要你出具一些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保单原件、出险证明(由丢车当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公安局盖章)、权益转让书(用于分清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由保险公司提供,一式三份,保险公司、车主、公安部门分别留存)、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原件、养路费停驶证明、汽车钥匙、登报寻车启事(报纸原件)等。
由于各地的差异性,具体内容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车辆理赔部门咨询。在索赔手续备齐后,在3个月内提交到保险公司相关部门。
按照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该在10天内就会一次性进行结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