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村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和村会计;狭义的村干部就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里的主要干部。
村干部一般都是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村干部的构成: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早在 1994 年10 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指出:“我国农村几百万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但村干部又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游离于国家的行政干部体制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