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部级,实职。央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单位,行长正部级。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拓展资料:

1、 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

2、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它是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

3、1928年11月1日,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

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着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周小川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物价形势基本稳定,说明稳锦币政策是合适的,效果是好的。在演讲中,周小川还判断称,在当前和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中国仍处在有利条件较多的战略机遇期,潜力巨大。从全球看,中国经济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