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时,需要将农村的集体土地转化为国家公有的国有土地。在转变的过程当中就需要占用农民的土地资源,土地征收势必会对农民朋友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国家和政府在实施土地征收之后应该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征地如果不给补偿款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要有征收和拆迁就一定会有补偿,因为这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在土地征收的范围之内,而被征收人却又未收到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被拆迁人可以带着征收公告以及被强征的有关证据到上级行政部门或者是人民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部门在张贴征收公告时,很多被征收人都只是对其走马观花并不重视,但是其实该公告包含的信息都是十分关键的,被拆迁人最好是拍照留存。

国家设置了专门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街道征收通知时可以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根据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单位以及个人的房屋实施土地征收后,应该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县级人民政府应该要督促征收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房屋管理部门要对房屋征收以及补偿行为进行监管,并对其行为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