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