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所全称是:劳动保障事务所

是街道和劳动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或确定的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它是国家推进再就业工作、实行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而建立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具体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功能,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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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

2.在街道(乡镇)办事处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3.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