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程序和一般民事案件的程序大致相同。

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1、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2、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3、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