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事件的管辖,与法定管辖有关,也与合同管辖有关。因此,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对合同纠纷事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8条则对合同纠纷事件的合同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当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原告住所地标,不得违反本人民法律管辖。因此,对于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地址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水平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