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涉嫌犯罪,当地派出所也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通缉令在上网通缉。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案件管辖立案侦查,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逃就应当发出通缉令或者网上追逃。公安部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的是“A、B级通缉令”,于2000年2月份开始实行。“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有群众参与性高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