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如下:【1】首先确定有权管辖法院: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书写离婚诉状:第一部分,写明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第三部分,写清离婚事实和理由。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个人没有写作能力,可以找他人或律师代写。)【3】到有权管辖法院申请立案:(1)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一式三份);(2)当场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3)当场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4)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无子女的略);(5)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无共同财产的略);(6)如有其它相关证据,可一同提交;(7)填写立案申请书;(8)缴纳诉讼受理费;(9)法院出具相关票据及受理回单。◆【司法名词解释】【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