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剥夺探视权,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离婚不给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