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有关规定,外出务工至少需要办理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有效证件。
1.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婚育证。在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主要对象是已婚育龄人员。
3.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在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有的地方受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所)也可以办理。
4.暂住证。在务工地公安机关办理。
5.外来人员就业证。在务工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6.如果从事的工作属于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还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7.在公共场所工作,还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8.从事个体经营,还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