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手续: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2、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对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