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不同。
你没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不过根据你所说的数额,已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你有自首或一般立功,那么可从轻、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可减轻处罚。
如果只是单纯的积极退赃,那么在量刑时会考虑给于相对较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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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
盗窃10万元以上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肯定在十年以上,至于你说的积极退赃,家庭生活困难,或者是平时表现良好等情节只是法律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它不同于“法定的量刑情节”,如未成年、中止、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法定的量刑情节是法院必须考虑的,而且一般都是决定最后量刑的,而酌定的量刑情节是法律可考虑可不考虑的情节,该裁量权在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一般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即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话,一般是可以从轻的。所以,应该说该人应该会被从轻。但量刑会在十年以上,不会降到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