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建设、社会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影响施工进度、增加施工成本,重则形成建筑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使用、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失,那么,工程质量问题是什么类别区分呢?

工程质量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一、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是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二、严重质量问题

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使用安全或严重的使用功能缺陷。

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指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千元的为质量问题,可分为上述一般和严重质量问题。

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1、系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级别的。重大事故共分为四级,其分级标准为: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是什么可分为四个类别,即: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区分标准主要为是否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事故伤亡人数,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建筑工程行业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应该将工程质量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