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不能代替加班费,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加班费是给予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劳动的报酬。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们有考勤记录可以作为加班的证据,公司坚持不支付加班费,就向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你们的投诉后,就会去公司调查,然后会责令你公司依法支付你们应得的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