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了有两种情况:

1、执行不能;2、执行难(暂时执行不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法院受理执行案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确立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难看出能不能执行,其核心在于有没有被执行人和执行标的,也就是“找得到人”并且“有钱”。而通常的情况是,申请执行人认为被申请执行人“有钱”,却不能提供任何线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不是侦探,所以二者缺一即为“执行不能”!

执行难执行不能【ID名】川内强效执行川外

而“执行难”是当满足以上条件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有关方面拒不协调执行、执行机制不顺畅和执行人员自身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