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提前办理退休:1.内部退休,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退制度,内退人员在退休之后不需工作但每月仍可以领取内退工资,公司也需要按月为其缴纳社保直到法定的退休年龄。2.因病提前退休,因员工个人身体问题导致无法工作,根据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满50周岁男性或满45周岁的女性,在缴纳社保满15年以上,经过医院及相关部门鉴定,可申请病退。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出现因负担特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