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违约金=欠费天数×欠款×千分之一

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居民用户一般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欠费天数×欠款×千分之一。水费的话就要看合同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收取用户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是万分之六点五三。

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扩展资料:

水电费缴费方式:

1、直接到供电供水公司营业大厅交。

2、由物业代交。

3、银行划拨交纳,只需将自己的帐号到供电供水公司登记一下。

4、网上银行交费。

5、由供电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6、利用支付宝支付,支付宝钱包缴纳水、电、燃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