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本质是公平正义,外化为法律条文与立法、执法的机构与人员。古代先贤有的认为人性本善如孔子都倡导教化人向善以德服人,有的认为人性本恶如荀子与法家等倡导法制制度。西方宗教认为人生而有原罪即人性恶,需要制度的约来,这种制度可以是教义,教人向善。发展到启蒙运动教义淡化,人权,法制强化。这都是从人性本源出发,追求公平正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体系。广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如以下几点:

1、在分析和理解法律时不要进行道德判断

2、适用法律须进行解释性论证

3、所有解释都伴随这价值判断

4、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是徒劳的

5、表达自由可以通过法庭对言论自由限度的裁决来得到证成

6、必须同时进行价值判断、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善和什么是实践合理性所真正要求的

7、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

8、人的每一个行为都是表面上是友善和利他的

9、法律不是决定正义的唯一要素

10、法官的工作更多地表现为执行法律,而不是解释法律。

11、法律就是命令

12、法律是对暴力的垄断

13、法律本身可以独立于道德

14、法律以道德所不能的方式去指引人的行为

15、法律论证很难完全独立于道德

16、法庭不可避免地要依靠明显的道德考量

17、对道德的关注会成为判决的一部分

18、法律规则是由社会事实决定的

19、解释伴随着价值评判

20、每个法律问题都只能由唯一的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