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流程如下:1、进入中国法院诉讼服务网;2、进入网站后点击立案受理;4、登录后点击立案受理;5、进入后点击我要立案;6、填写相关的信息;7、信息添加完全后确认提交即可。网上立案并不意味着老百姓可以从网上看到所有的通缉信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的,并不对互联网整体开放。网上追逃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公布,只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保密,其受众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