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死亡证明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该单位的死亡医学证明;

②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④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2、需要的证件是: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开死亡证明的相关明细

据了解,开死亡证明具有以下的作用:

1、死亡证明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文件,属于法律凭证。

2、死亡证明会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证明进行必要的手续,比如注销死者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

3、死亡证明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资料,卫生部门利用它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定卫生工作方针,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死亡证明可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和社会性的凭证及公证,成为其必备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