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统一规定的假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规定使用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者的回乡假期的权利。各地规定的假期不同。例如,在四川,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立的,其儿童所属使用者应给予独生子女每年15天以下的护理护理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7天以下的护理护理时间。

相关法规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