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经医生诊断可以休息的疾病,都可以开具病假单,但病假单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生效。1、病假单必须由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才可以开具,不得由护士开具。2、病人的休假时间不能超过七天,续假不超过七天,不能连续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患有较严重疾病的患者,可以一次请3-6个月的病假。4、病假单的签发不能提前开具,也不能在诊治时间的两天后开具,否则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出具诊断证明书的主治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责。3、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