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广义上的听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听证三种形式。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它的建立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了解行政听证程序的本质特征,认识制定行政听证程序的重要意义,本文对听证程序的应遵循的几项项基本原则及意义加以分析和研究,并对完善我国行政听证程序提出了一些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