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实用新型专利的官费,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的情况下,是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的情况下是370元。
2、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申请费:500元;第一年年费:600元;专利登记费:150元;印花税:5元;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500+600+150+5+50=1305元。
3、费减备案合格:申请费:75元(减免85%,500×15=75);第一年年费:90元(减免85%,600×15=90);专利登记费:150元(不减免);印花税:5元(不减免);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不减免)。共计75+90+150+5+50=370元。
扩展资料:
1、国务院制定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0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五)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2、收取专利费用种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的种类如下:
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
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三种专利年费
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与申请费同时交纳、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与申请费或年费同时缴纳时,代办处可以收取;作为中间费用单独缴纳时,代办处不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