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对探望问题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