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一般判刑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罪仅打击以暴力、胁迫手段进行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的,利用平和手段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的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