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管辖权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刧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列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凈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凗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別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凕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刨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凳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凓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几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减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创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凙有经常居住地的,凕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凢没有经常居住地,刕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凚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刧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划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刊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刋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凭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