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所谓合法,主要包括订立程序和合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签字、登记等各个环节上,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集体合同内容合法,是指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并不等于照搬法律规定,而是指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订立集体合同只有遵守合法原则,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集体合同当事人,不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三,协商一致原则。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我国处理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当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申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第四,当事人义务对等原则。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不论是企业的义务,还是工会及全体职工的义务,都表现为对等原则,即一方在从对方履行义务中得到利益的同时,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