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这是国家之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其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削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各国的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关贸总协定为国际贸易自由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促使各缔约方通过谈判减免了关税、规范了非关税措施等。但它的先天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1、关贸总协定属于“临时协议”,而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因此关贸总协定没有国际公认的法人地位,缺乏组织基础;2、关贸总协定管辖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而对于近三十年来发展迅速、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的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国际投资问题没有涉及;3、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有限,它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作出决策,即只要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争端解决专家小组的仲裁结果,该小组报告就不能通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后来国际社会寻求发展出来了另外一个组织,即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5年1月1日建立)取代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