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师职务主要包括: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等等。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