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过:“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要与其他人打交道,交往就会产生承诺、契约和有关利益的纠纷。为了减少纠纷,规范人们的行为,没有国家的时候是乡约、族约,有了国家后就有了法律,过去是政府制定、实施法律。在现代社会,将立法权和司法权从政府手中剥离出来,形成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互相监督,减少“绝对的权力”。法院,是在现代国家中职掌审判、解决争议、解释法律、执行司法权的机关。负责审理人与人、人民与政府或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争议,并作出判决。随各国采取法律制度的不同,法院也有不同的架构。一般来说,法院应当以追求正义和公平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