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有效年度,都以户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费,由农民交到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合作医疗办,也可以由村、镇干部上门收取。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是建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上,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和延续,必须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可投保。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收集的费用(包括各级政府的补贴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参与者的住院医疗费补助,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工资、业务经费及宣传费用等,由政府全额拨付。参加了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农民,如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出院时先由本人垫付住院费用,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凭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医嘱费用明细表、参加合作医疗及补充医疗保险的凭证到镇(街)合作医疗办,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